马克思主义学院(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应急事件管理制度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院发生的各类应急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危及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其他带有民族、宗教色彩的、或政治影响的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2、重大刑事案件,主要指重大治安事件、暴力袭击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
3、重大灾害、事故,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或师生外出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意外事故、公共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并造成或者尚未发生、但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因供水、供电等方面原因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6、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灾害、洪水灾害、以及由上述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害和公共事件。
一.预案制定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其统一指挥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其下属各机构及人员要及时就位,各负其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3、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力求形成结构相对完整、功能较为齐全的应急体系,以便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反馈灵敏、机构运转高效、处置规范有序的目的。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托于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利用,依托于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应明确资源整合、共享信息的原则,以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酿成大的事态,造成校园秩序混乱和失控。
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6、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我院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员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李俊
副组长:吉广庆 张秀峰
成员:刘艳玲 刘潇荃 陈雨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印发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本预案,决策、部署、指挥我院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基本分工:
组长:分析研判、制定对策、统揽全局、全面指挥。
副组长:牵头处理由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处理学生停(罢)课事件;牵头、协调处理在教学活动发生的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配合其他领导分管事项的处理,完成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预防、牵头处理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极端事件;牵头处理学生突然出走、失踪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配合其他领导分管事项的处理,完成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
1、预案启动。涉稳事件一旦发生,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宣布应急启动指令。
2、信息报送。涉稳事件一旦发生,要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学校应急办公室。
3、现场处置。若发生小规模涉稳事件,副书记、相关的班主任要对参与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阻止其行为;若发生大规模涉稳事件,应急领导组全体成员要立即全体赶赴现场,及时将学生按年级和专业进行分类疏导和劝阻;若事态还难以控制,要马上向学校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尽力控制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应急结束。涉稳事件处置结束之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相关人员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四.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结束以此类突发性事件的完全平息和解决为标志,善后处置工作主要有:查明事件的组织者和挑头人员,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处分。以组织学习、讨论等方式端正参与者的认识和态度,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反弹和复发。组织整理整个事件过程的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