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二)
(试行)
一、实验室是学校师生教学、科研、实验的场所,原则上不能挪作它用。
二、凡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凡在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必须根据教学、科研计划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后,由实验室统一安排后进行。
四、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在使用仪器中,如发生损坏、丢失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都不得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下,校内外借用须经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六、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七、实验室对专用物品应实施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八、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应建立帐、卡和使用情况的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报废时应填写报废申请单等,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个人东西。
十、实验室应时刻做到防火、防盗工作,配备灭火器材,实验结束后或节假日,应注意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对玩忽职守者,追究个人责任。
山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心理学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