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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评选方案

发布者:人文学院 [发表时间]:2016-10-25 [来源]:人文学院  [浏览次数]:

人文学院学生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根据学院自身情况,特制定本评选方案,选择综合条件靠前的学生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评选条件如下(满分100分):

1. 在校学生成绩:

指过去一年内考察和考试课成绩在全班总排名

(40分)

班级排名1-10名:40分

班级排名11-20名:30分

班级排名21-30名:20分

2.参与学生工作:

曾经或现在担任均可(前提是进入大学后)

(40分)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0分

学院部长/班长/团支书:30分

学院干事/班委:20分

其他:10分

3.在校获奖情况:

进入大学以来获奖情况,只取最好的一次成绩,并由本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0分)

国家级:20分

省级:15分

校级:10分(一等:10分;二等:6分;三等:3分;以下2分)

学院级:5分(一等:5分;二等:3分;三等:2分;以下1分)

4.违纪情况:

(-20分)

重大违纪:-20分

附:本次入党发展对象按以上标准评定情况(例表)

姓名

成绩

学生工作

奖励

违纪

总分

武蓉

30

30

20

0

80

陈虹云

30

20

3

院一书一世界二等奖

0

53

段婉莹

40

20

0

60

张明明

30

10

10

校智者为王一等奖

0

50

高歆玮

40

40

3

0

83

兰森

20

20

3

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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